关于启动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会议纪要
清丰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
清农机补办〔2022〕1号
关于启动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
会议纪要
2021年中央拨付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52万元。根据市农机中心文件精神和清丰县2021-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,优先弥补上年缺口,使用资金约288万元。预留报废更新资金35万元,剩余约329万元,如报废更新资金使用不完,调整用于农机补贴。由于2021年购机量大,根据市场调查约1570万元,因此,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启用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36万元,按抽签中签序列号依次办理。
清丰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3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