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

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


一、项目名称

 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

二、补助对象

在乡老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31日之前入伍、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。

三、生活补助标准

  抗日战争时期的每人每月1545元;解放战争时期的每人每月1495元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  (一)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个人申请及原始证件(退伍复员证或其他有效证件)

  (二)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过审查,确属无疑的给予审批录入。